备注: 1、货物重量30.5KG以下,不足0.5KG,按0.5KG收费;31.0公斤以上不足1.0KG,按1.0公斤收费。 2、实重轻而体积大的货物,则按体积重计算,体积重以(长*宽*高)CM/5000为准. 3、以上为人民币现金报价,不包括发票税及目的地关税与DHL不予承担的其它费用。(开发票需加6%) 4、客户交货时需提供商业发票,否则视同授权我司代为申报,如因申报原因发后扣关或延误,我司概不承担责任。 5、我司丢件赔偿办法为不保价货件按运费的两倍赔偿,最高赔偿:包裹不超过HKD800元/票,文件不超过HKD50元/票;否则客户自购货物保险。 6、我司拒收的物品为:液体、粉沫、食品、药品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其它航空禁运物品。 7、以上报价执行日期:2010年8月28日起,如有变动我司拥有最终解释权!注:另有TNT、UPS、FEDEX价格,欢迎来电020-36291037查询! |